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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中用嘉傳》的宋詞原文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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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中用嘉傳》原文:

《明史中用嘉傳》的宋詞原文及譯文

申用嘉,字美中,號經峪。申相國文定公時行季子也。爲人恭儉廉仁,勤於職事。留侍文定京師,益肆力經史百家,口誦手鈔,經寒暑不輟。講求本朝典故,曰:“吾他日當爲朝廷致實用,豈能終作書生哉?”尤留心明刑之學,以爲民命之死生、國祚隆替所關。

時黔、蜀用師,檄調贛兵,月餉缺,聚而譁,虔撫倉卒無計劃,用嘉慷慨出諭,皆懼伏退。而撫軍反愧而忌之,前縉紳不得請者,因乘機中之,平遷高州府同知。用嘉治贛五年,再攝府事,攝屬縣一,奉檄巡行他郡縣三,菹醢之屬無所擾於民。將行而軍民訴制府請留者,連日不得休。

尋奉旨擢應天治中,丙寅夏之任。府尹故尊重,不親獄訟錢穀,多委僚佐。治中又領江防鈐轄,沿江屯營,職最劇。上官知其練達,凡大事非其職掌者,更以屬之。如經畫江東驛馬,商民並賴者數十年,是其一也。嘗奉檄盤鹽,卻鹽商例金。司鼓鑄局,不取羨,令銅費而工精,私鑄者不禁自絕,而用嘉所鑄錢久行不廢焉。逆奄魏忠賢方橫,大吏牒下爲建祠,用嘉獨持不可。

丁卯,晉刑部江西司員外郎。時先帝御極,誅忠賢,其黨者分別定罪。張體乾、谷應選嘗羅織劉鐸以死,至是用嘉主其獄,據律論大辟,讞狀出,海內稱快。都察院易應昌以忤旨得罪,司讞者普受重譴。用嘉案呈,不抗不阿,卒荷寬典。

甲戌計吏舉異等,升貴州按察司副使。察所屬孔子廟,廢者建之,圮者修之,備祭器,習禮樂,董師儒以教化諸生,彬彬興文教,而諸興作費又皆捐俸祿以倡僚屬,多方措置,不以取諸民。期年之間,文事武備,粲然可觀矣。

甲中聞變,痛憤甚,謂家人曰“吾不能面顏人世矣”。言訖而瞑。

用嘉天性仁厚,約於自奉而厚人。當理刑贛州時,有通判伍君到官,未幾,卒,貧不能殮,用嘉經紀其喪而歸之。同鄉沈應奎爲郡獄官共其職厚遇之罷官中道舟覆衣食其妻子封丘隴其他周恤姻族蓋不勝計雲。

譯文

申用嘉先生,字美中,號經峪。他是相國中時行的小兒子。申用嘉爲人恭敬、節儉、廉潔、仁義,勤於政務。留在京師侍奉父親,申用嘉更加努力地學習經史百家,誦讀、抄寫,歷經寒冬酷暑,從不間斷。研究明朝的典故,曾說:“我將來定當會在朝爲官做有益的大事,怎麼可能只當個書生呢?”特別留心法令等方面的學問,他認爲國家法令與百姓的生死性命、國運的興隆衰落息息相關。

當時黔、蜀地區發生戰事,朝廷發檄文徵調贛州兵馬,軍隊糧餉供應不上,士兵聚衆譁變,撫軍倉促行事沒有對策,申用嘉慷慨激昂發出命令,譁變士兵都驚懼後退。撫軍反而因羞愧而忌恨申用嘉,以前那些沒有機會請謁的官員,也趁機中傷申用嘉,於是他被平調高州府同知。申用嘉治理贛州五年,其間兩次代行府中政務,還代理縣長職務,接受使命巡行別的郡裏的三個縣,動用刑法之事從不擾攘百姓。申用嘉將離開贛州時,軍士百姓到制府訴說請求挽留他,接連幾天不斷。

不久,他被朝廷提拔爲應天治中,丙寅年夏天到任。府尹原本位高權重,不親自處理案件錢糧之事,大多委派下屬官員。治中又管轄江防事務,沿長江的屯營,事務最爲繁劇。上級官員知道申用嘉練達事務,那些本不是申用嘉掌管的事務,也交給申用嘉辦理。如經營籌劃江東驛站車馬,商戶百姓依賴享用數十年,便是其中的一件。曾經接受官文被委任管理鹽務,拒絕鹽商按慣例給官員的錢。掌管鼓鑄局,不取盈餘,讓工匠多鑄銅,工藝追求精細,私自鑄錢者不禁自絕,申用嘉所鑄錢久行於世不廢棄。奸黨魏忠賢橫行(天下),高官下文書要求給魏忠賢建造祠堂,只有申用嘉不贊同。

丁卯年,晉升刑部江西司員外郎。此前,先皇帝在位,誅殺了魏忠賢,魏忠賢的`黨羽也分別定罪。張體乾、谷應選曾經羅織罪名害死劉鐸,此時,申用嘉審理此案,依據法律判其死罪,判狀傳出,海內稱快。都察院易應昌因爲違背皇帝旨意獲罪,執法官普遍受到重罰。申用嘉呈上文案,不卑不亢,最終被寬大處理。

甲戌年間朝廷考覈官吏,申用嘉被定爲優異等次,升任貴州按察司副使。視察貴州管轄的孔子廟,廢棄的重建,倒塌的維修,備辦祭器,演習禮樂,任用儒師,教化百姓。文教興起,百姓文雅有禮,而各種費用都是自己捐獻俸祿,倡導下屬捐獻或多方籌措的,不向百姓索取。一年之後,文教武備,迅速發展,皆有可觀之處。

甲中年,中用嘉得知明朝滅亡的消息,悲痛憤恨,告訴家人說“我沒有臉面活在人世了。”說完閉目而亡。

申用嘉天性仁厚,約束自己的生活卻能厚待別人。當他在贛州執掌刑法,有位姓伍的通判到任,不久就死了,家庭貧窮沒有能力殮葬,中用嘉爲其籌辦喪事,送回老家下葬。同鄉沈應奎擔任郡裏的獄官,供職期間,申用嘉優厚地對待他被朝廷罷官,中途翻船,申用嘉給他的妻子提供衣食,爲沈應奎修墓。其他救濟姻親同族之事,不計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