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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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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徵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通過徵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徵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6篇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1

“法律”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紀律一樣,時刻在規範着自己的行爲。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爲法律的存在,社會井然有序;因爲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一些啓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通過了一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給人啓迪給人以反思。

老師給我們講過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小明的學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媽媽每天都要給他20元的零花錢,而他也很大方,經常請一些小哥們們吃東西,時間一長,他的這種行爲不知怎麼被高年級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們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錢一塊兒花,有事一起扛,而且還經常在校外打羣架。

就這樣過了一段是時間後,一天深夜,這位高年級的大哥哥帶着小明跑進了中學生不該進的地方——網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個網絡遊戲後,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課的時侯,小明每一節課都在渾渾噩噩中度過。在班主任的反覆詢問下,小明終於承認自己上網了。上午放學後,老師請來了小明的媽媽。媽媽瞭解後,想與小明溝通,但小明始終不肯。深夜又一次來臨,小明無視於老師與家長的勸說,又與大哥哥走進了網吧世界,一玩又是一個通宵。媽媽發現他一下子把零用錢都花光了,就決定不再給他零用錢。可小明爲了玩遊戲竟然什麼都不顧了,等爸爸媽媽睡熟後,偷偷地拿走媽媽放的錢。但那些錢只能讓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個月。

兩個月後,小明已身無分文,沒有辦法,就只好到處去偷。他看見一個阿姨正在服裝店裏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這使小明很高興,因爲他有錢了,又可以到網吧去玩了。就這樣,小明一邊偷一邊玩,最終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這時他的爸爸媽媽還矇在鼓裏。小明被關進了少年犯管教所。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爲不慎交友,而後又沉迷於網絡,所以纔不好好學習,整夜泡在網吧裏。久而久之,逐漸惡化,錢少了就開始偷、搶、拐、騙之類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髒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現在我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同學,父母長期出門在外,自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於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心理變得不夠健康不知道尊重爺爺奶奶,不體諒老人生活的艱辛,由於生活艱苦羨慕他人優越的生活條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東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個學習優秀的好學生,就是沒有養成好習慣,經常偷別人東西,最後發展到違法犯罪。

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衝動,不計後果。如:建國以來,浙江紹興第一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一些遊手好閒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賭博和玩遊戲,爲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餘元,並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爲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爲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吧玩遊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一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一天晚上,某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兇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學。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牀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着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等待他的法律的嚴懲。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體現人與社會的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當今是現實的,有些人羣在討論,先輩留下來的傳統美德是否過時,這時就必須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絡遊戲CS後,就着了迷,經常往網吧裏鑽。苦於家裏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麼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學的旗號,揹着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爲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週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爲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遵紀守法”從表面上看是一個詞。可我會把它拆成兩部分來理解:“遵紀”;“守法”。“遵紀”,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規、班規都是“遵紀”的表現,當然也是自律的表現。但是,“守法”呢?並不容易。“守法”不僅僅應該不觸犯法律,而且還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規觸犯一次沒關係,下次注意”的念頭,可要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這個句子是從小學到大的,現在的放鬆警惕,就是爲以後犯錯誤埋下種子,慢慢積累,終究會釀成大錯。等到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還不如把它們現在就“扼殺在搖籃裏”。懂法不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我認爲在必要的時候,要懂得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們心中,“法”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因爲它代表着公平和威嚴,如一把無情的利劍,公平有利地揮灑在每一個角落,令犯罪分子心驚膽寒,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它又是正義的化身,能讓浪子洗新革面,重獲新生。法無處不在,它存在於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周圍,如電磁波一樣無聲無息地編織着一張無邊無際的巨網,法網恢恢,無論是君臣還是庶民,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將難逃法網;法海無邊,對浪子而言,卻又回頭是岸。

當今社會是法制的社會,全民普法,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實實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護法,修身立德,立志報國”是我們必然的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應將法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只有認真學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我們要用“依法治國”的方略去營造一個社會欣欣向榮、人民安居樂業的伊甸園,去實現祖國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尋法的真諦。

總之,作爲一箇中學生,我們要遵守學校紀律,尊敬老師,關愛身邊的同學,同時要依法律己,自己不違法犯罪,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2

有一次,單位組織戶外普法宣傳活動,在擺滿各式各樣宣傳書籍的桌子上,我隨手拿起一本長方形小冊子,很隨意地翻開一頁:是漫畫,一幅簡筆畫底下配着一行字“請不要怪罪他們……”這書有點意思,於是,我從頭看起。書名叫《愛與責任的傳承》,第一頁是故事《當有一天他們變老時》,內容是以清新的繪畫搭配簡短插字的形式,講述了一個人從嬰兒起至成年的整個成長過程中,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給予的無微不至關懷,但有一天,你會發現,父母突然變得健忘、囉嗦、行爲像個小孩子,他們在慢慢老去,此時,我們能夠做的就是陪伴,牽着他們的手,就像“當年他們牽着你一樣”。讀到這裏,我發覺漫畫觸動我的心了。漫畫集後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還沒開始讀後面那些像螞蟻扎堆似的密密麻麻的條款,來告訴自己應該如何對待老人,漫畫已經告訴我:尊重與愛就是對於老年人最大的保護,也是我們作爲成年人該負起的責任。

在單位,我負責的工作就包含普法宣傳,因爲所處的位置是在最基層,接觸到的都是樸實的羣衆。剛接手工作時,我總是幹勁十足地發書給大家,認爲多發幾本書就可以將法律知識普及給更多人。然而,幾年的'工作經歷徹底顛覆了我的想法,受文化程度、環境因素的限制,真正會去讀普法書籍的人並不是很多。有一次,我發書給一位大媽,拿着書,她開心地說:“這本書好厚,賣廢品時可以多佔重。”聽得我心裏真不是滋味。到底怎麼做才能達到普法的效果?從那本普法漫畫集我得到些啓發:普法,要先“打動”人心,吸引關注。後來,我與同事將購物袋、雨傘、扇子這些實用物品與普法工作進行了有機結合。在一場宣傳人民調解法、法律援助條例的活動中,宣傳單被一掃而光。答題時間一到,我們被人羣包圍,一部分人被告知答題的答案錯誤時,就拿起宣傳單繼續學習。“原來,人民調解是這樣的呀!”“還可以免費打官司,這麼好!”大家一邊學習一邊討論。拿一份獎品,學一個知識,有一種意識,我覺得我們的普法活動格外有意義。

今年重陽節前,我3歲的兒子被電視上的公益廣告所吸引,看完後問我,重陽節是什麼節?我又想起那本漫畫集,孩子喜歡看繪本,於是我拿出那本漫畫集和他一起讀,在他小小的心靈播下一顆種子,把敬老孝親的理念傳遞給他,因爲,法治意識須從小養成。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3

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發生在我們家裏的這個故事也跟“偷”有關。我的一個爺爺家有個最小的兒子,爺爺奶奶看他很親,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給他,他有點什麼小毛病也不怎麼管。上學後,我這個叔叔見別的同學經常在校門口買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爺爺覺得他長大了,應該培養他良好生活習慣了,就拒絕了他的要求。被拒絕了幾次後,他不再開口要錢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幾毛錢“拿”走了。一次、兩次、三次……他見爺爺奶奶沒有什麼反應,自以爲這種行爲沒有被發現,就大膽地從幾毛到幾元錢,甚至十幾元也敢從家裏拿,自己吃不完還請同學們吃。其實,他的這些小動作早被奶奶發現了,她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沒當回事。後來,他從家裏拿的錢越來越多,終於被爺爺發現了,訓了他幾句,也沒太認真。後來爺爺奶奶把錢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裏找不到錢,他就到親屬朋友家裏偷,因此經常受批評教育。

幾年過去了,他沒考上學,就在家裏乾點活。但從小養成的“習慣”沒有改掉,總是從家裏偷錢、偷東西賣,在外面吃喝玩樂。後來就到哪兒偷哪兒,親戚朋友們沒一個敢招惹他的。終於有一天,他“離家出走”了,四處漂泊一段時間後,沒吃沒喝也沒弄到錢,就在他快走投無路時,鄰村一個他不太熟的朋友家辦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輛新摩托車借了出來,說是他爸爸讓他往城裏送點東西,馬上回來,天黑之前如果沒有還車,就讓人家到我爺爺家裏取。結果,天黑之後,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車,他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不見了蹤影。鄰村那家辦喜事的人報了警,警察找到了他,發現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買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進了勞教所,他在裏面呆了兩年,整個人瘦了一圈。他告訴我們裏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沒一點自由!家人們見他有了這麼多的感悟,覺得他應該改了!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爲在網吧上網沒錢就偷,再次被送進勞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媽媽去看他,見面時間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對不起家人。他哭爺爺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貴與貧賤,今天我講的這個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從娃娃抓起,從小要讓孩子學法、懂法,纔不會犯那麼嚴重的錯誤。叔叔就是因爲小時候偷錢,爸爸媽媽不管,大了偷得越來越多,爸爸媽媽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家庭、社會都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從小遵紀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護他們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秩序。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4

法律,是和我們剛剛降臨這個世界上有着不解之緣。作爲一個人,必須得遵守法律,法律也給我們提供了多方面的利益。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不知是受到了什麼誤導還是根本有這樣的心思,完全將法律拋在了腦後,結果走上了罪惡之路。

我想,對那些走上不軌之路,卻毫不在意的人,他們就把人生當成了一場遊戲。體驗了人生風風光光的事以後。就一了百了,一走了之,沒任何罪惡感。甚至還向朋友顯擺顯擺:“你看我做了一些違法的事,你敢嗎?”絲毫不替他人着想。

說到這裏,我問問你們,是不是嫌棄你上輩子做的好事太多,今生今世想平衡一下嗎?你爸爸媽媽把你生下來是爲禍人間的嗎?你是天煞孤星嗎?哪一個當父母的不想然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望子成龍。可你們卻違揹着良心,做這種慘爲人道的事。是不是有點太……太殘忍了。

其實,法律的問題處處藏有着隱患,如: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是那些仗着自己比其他同學強壯,在校園的街道里來來往往,看着那個同學不順眼。立馬一腳踹上去,摁住他,使勁的打。打到鼻青臉腫,跪下來求饒,把身上的錢都統統的交出來善罷干休。其實,當他們走出來,那一腳踹上去的時候,他已經觸犯了法律。

我曾經看過幾條新聞:就是三個十三歲的小男孩和一個十九歲的大孩子在那裏圍毆一個十五歲的孩子,那場景慘不忍睹。路人看到後,連忙打110和120,當警車來到之後。他們幾個看情況不對,紛紛逃逸。當他們被捕之後,那三個小男孩未滿18歲所以釋放。令警察和我大跌眼鏡的是他們還說:“我就是繼續打,你能怎麼着”。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完了,他們如果還不知悔改的話,他的這個人生就都毀了。

還有一體新聞就是:一個男子連續觸犯了兩次法律,結果都被逮捕。當記者採訪時,他還一臉笑意,絲毫沒有悔改的臉色。笑吟吟地回答着記者的種種問題。

在這裏,我給那些已經觸犯了法律的人,還依舊在外逃逸的人:請自首吧,想想你的家人吧。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家裏有什麼困難說出來,我們會幫助你們的,所以請不要在犯錯了。

最後給那些有意圖要犯法的人一個勸告:不要輕易觸及法律的底線,誰都承受不起。心有一絲法律,共創一個美好的校園,一個幸福美滿的人生。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5

爲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精神,進一步傳播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引導和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用法守法的生動局面,由廈門市司法局、廈門日報社聯合主辦的“我身邊的法律故事”有獎徵文活動正在火熱徵集中,《廈門日報》“城市副刊”開闢專欄,擇優刊登徵文作品。

●徵文內容:突出法治主題,結合自身或身邊的人和事,闡釋法制熱點,抒發學法用法心得。反映日常生活中,運用法律武器解決矛盾糾紛的生動故事;反映學習法律知識,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的心得體會;反映基層人民調解員和法律工作者爲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勤奮工作、無私奉獻的典型事例。

●徵文字數:體裁不限,字數1200字以內。

●截止日期:12月25日。

●徵文獎項:設一等獎1名,獎金20xx元;二等獎3名,獎金各1000元;三等獎6名,獎金各600元;優秀獎20名,獎金各200元;並將頒發獲獎證書。

●徵文郵箱:徵文作品請發送至專用郵箱:。請註明“法治徵文”字樣,並留下真實姓名、地址和聯繫電話。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6

亞里士多德說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能有好的秩序”。社會發展到今天,沒有一個國家可以離開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個人朝夕相伴、息息相關。事實證明,社會越發達,對於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們的法律素質、法制意識就越高越強。目前,我國正處於加快法制進程的重要時期,作爲一箇中學生,從小就要學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覺成爲法律的踐行者、維護者,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近年來,全球環境進一步惡化,地質災害頻發,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了重大威脅。地震、森林火災、泥石流、網絡犯罪時常發生,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保障,沒有相應的法律知識,國家就會在突如其來的災難面前茫然失措,人們就會在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危害時束手無策。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在法律中生活,我們在法律下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使我們在法律的保護下,快樂地學習,幸福地生活。使貧困山區的孩子們,在祖國溫暖的懷抱裏,堅守法律賦予的陽光。《中學生守則》,讓我們明白瞭如何規範自己的言行,培養高尚的品德,刻苦學習、快樂生活,遠離各種不良風氣的影響,在良好的環境中健康成長。地震、消防知識的學習,相關法律的宣傳普及,使我學會了在災難降臨之際,如何自救、如何逃離危險,將生命之舟駛向平安的港灣。學習《森林保護法》,我懂得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不再爲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塵暴的襲擊痛心疾首。《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頒佈,我從中學會了感恩、懂得了敬老愛幼、尊師重教的傳統美德,懂得了怎樣傳遞文明、怎樣做人……

法律是正義之火、文明之花,是社會和諧的基石。有了法律,社會才能進步發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質才能不斷提高;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我真誠地期盼,從現在起,讓法律永駐每個人的心中,讓法律伴我們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