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文祕知識 > 資信證明格式 證明書

資信證明格式 證明書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8W 次
資信證明格式 證明書

資信證明格式
銀行資信證明 (Credibility Letter)
_______ _銀行 香港分行
《客戶資信簡介函》
茲應我行客戶" 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要求對該之資信出具簡介如下:
成立日期: 年月日
營業地址:香港道 號大廈座字樓 室:
(舊地址:香港號 商業大廈 字樓)
組織:有限公司;
董事: 先生、女士;
註冊資本:港幣 萬元;
實收資本:港幣 萬元;
經營行業:醫藥原料、化工原料、醫製劑;
往來情況:該公司於一九年月日在我行開戶,往來情況正常,我行給予該公司有位數字之授信,並有押匯業務經我行敘做,過程滿意,對一般正常商業往來可資信賴。
THE ________BANK HONG KONG BRANGH
Hong Kong 7/3/1990
Dear sirs,
We confirm that ______ Corporation is a valuedcustomer of this bank with an authorized capital of _______ and a paid-up capital of _______ and has maintained a well-conductedcurrent account. It enjoy a substantial amountof our banking facilities in the range of minimum 6(or 8) figures and our relationshiphas been entirely consider the corporation to be highlyrespectable and undoubted for their normalbusineengagements and that it is able tofulfill contractual obligation it enters above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in strictconfidence and without any responsibility onthe part of the bank or its officers.
*"資本信用證書"須是銀行負責人簽名的正本內容須有公司的資金和信譽兩項。
*The credibility letter should be in its original form and signed by a responsible member of the bank and should contain such information as registered and paid-up capital as well as the credibility of the company.
2.
資 信 證 明 書
編號:2012年 號
簽發日期:2012年 月 日
接受人全稱:
單位名稱 因投標項目名稱 需要,委託我行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名稱 在我行開立有基本結算賬戶。自xx-xx年2月18日開始,到xx-xx年2月18月止,被證明人在我行(部)辦理的各項信貸業務無逾期(墊款)和欠息紀錄,資金結算方面無不良紀錄,執行結算紀律良好。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客戶部
編 號: 年 號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資信證明是由銀行出具的文件,用來證明**公司或個人銀行賬戶資金來往正常,在銀行沒有不良記錄的文件。
由於是銀行出具的文件,可信度較高。
資信證明,目前尚無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定義。理論普遍認爲,資信證明是指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的足以證明他人資產、信用狀況的各種文件、憑證等。此類證明 文件不論以何種名義、形式出具,核心是證明他人擁有某項資產、債權或具有何種程度經濟實力等等。
(證明書接受人) :
(被證明人) 因 (資信證明用途) 委託我行(部)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被證明人) 在我行(部)開立有結算帳戶。自 年 月 日開始,到 年 月 日止, (被證明人) 在我行(部)辦理的各項信貸業務 (有/無)逾期(墊款)和欠息記錄,資金結算方面 (有/無) 不良記錄,執行結算紀律情況 (良好/不好) 。
證明人聲明:
1.我行(部)只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內,被證明人在我行(部)償還貸款及利息、資金結算和執行結算紀律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我行(部)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之前或之後上述情況發生的任何變化不承擔責任。
2.本證明書只用於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轉讓,不得作爲擔保、融資等其他事項的證明。
3.本證明書爲正本,只限送往證明接受人,塗改、複印無效。我行(部)對被證明人、證明書接受人運用本資信證明書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本證明書經我行(部)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5.本證明書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兩種文字有牴觸時,以中文文本爲準。
6.本證明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本證明書的解釋權歸我行(部)所有。
中國建設銀行 行(部) (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