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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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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涉及到培養目標的變化、人才培養模式的改變、課程結構的調整、課程教學的改革以及考試評價體制的改革,是由課程設置的改革所牽動的整個特殊教育的全面改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海淀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海淀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北京市中小學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2號)、《北京市基礎教育部分學科教學改進意見》(京教基二〔2016〕22號)、《北京市實施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的課程計劃(修訂)》(京教基二〔2016〕12號),切實解決基礎教育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擴大學校課程建設自主權,特制定《海淀區實施<北京市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的課程計劃(修訂)》(以下簡稱《課程計劃》)。

  一、 課程設置

第一條 義務教育階段九年一貫整體設置課程,開設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歷史、地理)、科學(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以及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

第二條 要關注課程的整體育人功能以及學科內、學科間的聯繫與整合,加強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開發與實施,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三條 各學校要認真按照《課程計劃》,制定相應的義務教育三級課程整體建設一體化課程方案。不得隨意增加或削減課程門類,不得隨意改變各門課程的周學時數和學科總學時數。

第四條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調整後的課程計劃,落實課程標準,保證各類課程的開設和學時要求,確定整體課程安排。在保證課程標準要求的基礎上,科學開展課程整合實驗,提升課程質量。

  二、課程結構

第五條 全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39周、假期(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等)13周。全年39周的教學時間包括上課35周(九年級第二學期減少2周)、複習考試2周(九年級第二學期增加2周)、學校機動2周(用於安排學校傳統活動、文化節、運動會、遊學等)。

第六條 每週按5天安排教學,周學時總量見課程設置表,每學時平均爲45分鐘。進一步下放課程自主權到學校,鼓勵學校根據學科、課型等積極開展長短課、大小課相結合的課程實驗,周總學時時長不得超過相應年級規定的學時總量。如:一年級不得超過1170分鐘(26學時×45分鐘)。

第七條 各學科平均應有不低於10%的學時用於開設學科實踐活動。在內容上,以某一學科內容爲主,也可綜合多個學科內容,聚焦主題,開展跨學科實踐活動。在學時上,可與勞動技術、信息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統籌使用,也可與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統籌使用。要防止勞動技術、信息技術的弱化。

第八條 一至六年級課程原則上分類集中安排,如:語文、數學、外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科學學科等課程可集中安排在上午進行,爲學生創造更多自主探究的時間和空間。晨會、班隊會、少先隊活動等,在學校自主學時內安排。

第九條 一至六年級要在課內留有作業時間,低年級作業要在課內完成,不得佈置課外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形式課外作業一週佈置一次,教師應全批全改。實踐類課程中,鼓勵小學各年級佈置跨學科、跨年級的綜合類、探究類作業。

  三、綜合性課程的開設及選擇

第十條 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歷史與社會、科學、藝術等課程爲綜合性課程。我區小學階段開設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和科學等綜合性必修課程,分科開設音樂、美術。我區初中階段,分科開設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和美術。有條件的學校可以探索讓學生在綜合性的歷史與社會及分科的歷史、地理之間選擇,在綜合性的藝術及分科的音樂、美術之間選擇。

第十一條 初中開設綜合性課程的學校,選學科學、歷史、地理等課程的,可相應減少地理課程中的自然地理內容;選學歷史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等課程的,則應參照地理課程標準增加自然地理內容。

第十二條 倡導、鼓勵學校和教師開展跨學科整合實驗。儘可能廣泛地開發和利用跨學科的綜合性主題,發展學生的綜合思維能力和創造能力。鼓勵學校開展學科課程融合的校本教研,不斷提高課程育人質量。

  四、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第十三條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是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必修課,包括學科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旨在使學生通過親身實踐,綜合培養人文、科學素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要讓學生有適當的勞動體驗,通過出出力、流流汗,培養學生正確的勞動價值觀。

第十四條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要充分利用中小學生社會大課堂實踐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館、科技館、展覽館、紀念館、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單位資源,進行校內外結合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設計。學校要精心組織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教師要定期組織開展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成果展示與交流活動。

第十五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由市、區、學校三級採取1:2:2的模式共同組織落實,形成包括課程目標、課程主題、課程內容、課程實施、課程評價在內的完整課程體系。市級建設課程佔學科實踐活動總學時的20%;區、學校參考市級模式,結合實際建設的課程分別佔學科實踐活動總學時的40%。鼓勵區域和學校在學科實踐活動課程開發中積極探索、創新,其自主開發建設的學科實踐活動課程應經過專題論證,並報區教委基教一科備案。

第十六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的開發和實施,要基於學科核心知識的功能價值,設計指向真實問題解決的主題學科實踐活動,要儘量依託參觀、調研、製作、實驗等形式開展,要突出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的實踐性和探究性,逐步形成學科內綜合以及跨學科多主題、多層次(知識類、體驗類、動手類、探究類等)的系列課程。要避免用學科教學內容簡單替代學科實踐活動。

第十七條 學科實踐活動課程開發要依據課程目標,選擇恰當的課程內容,形成課程方案,將社會資源課程化;要開發符合學生學習規律的任務單,保證學科實踐活動課程實施的有效性,並將學科實踐活動課程的學習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第十八條 學科實踐活動可與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統籌安排:一至八年級每學期15周,每週半天(3學時),校內外共同實施;每學期組織5次(共15學時)校外實踐活動(市級1次,區級2次,校級2次)、10次校內實踐活動(共30學時);學科實踐活動也可採取集中安排和分散安排相結合的方式,在每學期某一時間段(如一週)集中安排學科實踐活動,其餘學時分散安排;可以由學科內部學年統籌安排,也可以由跨學科結合學年統籌安排。

第十九條 在七、八年級開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滲透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學科知識和能力培養,重點提高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鼓勵學校開發基於生活問題的主題或項目學習活動。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館、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資源單位參與開發、實施“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區教委做好社會資源單位課程開發實施的管理和服務,建立“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的資源准入、選課、記錄、評價、認定機制。

第二十條 學校安排七年級每週1學時、八年級每月1至2學時開展“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指導課,指導學生在校內外開展小實驗、小製作等實踐活動,或指導學生開展主題或項目學習,組織做好學生“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課程學習情況的認定填報,有關情況作爲中考動手實踐類成績的計入依據。

第二十一條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資源建設應根據學科系列、主題系列進行整理,可以有文本類(編輯成活動手冊或教輔讀物)、電子類(製作成光盤、多媒體材料等)、網絡類(製作微課和MOOC)。區、校兩級要積極建設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資源庫和資源平臺,供學校選擇使用。

  五、地方課程、校本課程

第二十二條 地方課程是由市、區縣開發的在本區域範圍內統一開設的課程,其中市級地方課程含專題教育綜合課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書法、中國夢、職業生涯、我們的城市、我愛北京等。校本課程是由學校自主開發實施的課程。

第二十三條 專題教育綜合課程整合毒品預防、預防艾滋病、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健康教育、禮儀教育等專題,上述原分設的專題課程不再單獨實施。專題教育相關主題可結合相關學科整合實施。

第二十四條 要結合實際切實加強少先隊教育的實效性,鼓勵與各學科融合,採取實踐育人的方式,在地方、校本課程中統籌安排少先隊教育學時。

第二十五條 適應海淀區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的戰略定位,依託豐富的地域歷史文化、科技創新、人文資源優勢,海淀區堅持自主研發與建設地方課程。各學校要積極開設與實施區域開發的地方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海淀地理、海淀歷史與文化、中學生知識產權教育和走近圓明園等。

第二十六條 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依據教育部傳統文化教育綱要,挖掘適合基礎教育階段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髓,研製開發區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材,通過對傳統文化課堂教學模式以及傳統文化與學科教學的有機融合研究,使學習內容切實落實在課堂上。另外,要積極研發法治教育、海洋教育等地方課程。

第二十七條 加強學校校本課程精品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區級校本課程備案審議制度,建立精品校本課程區域共享機制,促進課程整體優化,提升課程育人品質。應不斷完善校本課程的課程標準、課程目標、課程內容、教學實施、課程評價、課程資源、教師隊伍,發揮精品校本課程在區域內的示範和推廣價值。

第二十八條 市級地方課程一至八年級每週安排1學時;區縣級地方課程、校本課程,一至九年級每週共安排1學時,具體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區教委教研、科研等相關部門要不斷豐富課程資源,增強學生對課程的選擇權,滿足學生個性化的學習需求。

  六、其他

第二十九條 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深入貫徹“健康第一”的原則。我區將加大對體育與健康課程的落實力度,學校要充分利用體育學時、早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形式,切實保障中小學生每天體育鍛煉時間不低於1小時。

第三十條 本課程設置表適用於六三學制的學校,五四學制的學校可參照調整。九年一貫制、對口直升、集團化辦學等學校,在區教委指導下,可以統籌安排一至九年級的課程方案,實現義務教育培養目標的一致性,促進學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