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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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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半個學期即將過去,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歡迎閱讀。

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

  2017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1】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安排

1、2017年5月4日13:30—15:10《高等數學Ⅰ2》(課程號:008401101047)、《高等數學Ⅱ2》(課程號:008401101057);

2、2017年5月4日15:40—17:20《大學物理Ⅰ1》(課程號:008601101093)、《大學物理Ⅱ1》(課程號:008601101105)、《大學物理Ⅲ1》(課程號:008601101113);

3、2017年5月11日13:30—15:10《大學英語Ⅱ》(課程號:008301101035);

二、參加考試的學生範圍

參加本科課程選課併成功選中以上考試課程的所有學生(含高年級重修學生),但《高等數學Ⅰ2》重修班(選課號16001010)的同學不參加,《高等數學Ⅱ2》重修班(選課號16001035)的同學不參加。

  2017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2】

各學院(部):

根據本學期教學安排,現將2017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予以公佈,請各學院(部)做好如下工作:

1、期中考試課程歸口學院通知有關命題教師於考試前一週,準備好試題,在教務處考試中心登記後送印刷廠。考生名單由教務處統一提供,考前歸口學院到考試中心領取。

2、試卷考前半小時主考教師到校印刷廠或西校區西教4號樓314領取並帶到指定考點。

3、考生名單由課程歸口學院統一送考點辦公室,監考教師考前半小時到考點所在教學樓教員休息室簽到並領取考生名單。

4、各學院通知本院學生及時查詢期中考試安排,按時參加考試。期中考試查詢地點:學院教學辦或登陸網址:,考生輸入自己的學號,即可查到本人考試時間及地點。

5、爲嚴肅考風考紀,特重申以下幾點:

(1)考生必須持兩證進入考場,身份證和學生證,證件需完好無損。

(2)考生必須服從監考的統一安排,不得隨意調換座位。

(3)考試時桌面上除考試所用文具外,其它物品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不允許攜帶規定以外的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5)考生不允許自帶草稿紙及其它用紙。

(6)試卷每頁必須填寫考生的學號、姓名、專業、班級等項目。

6、考試時間: 2017年5月7日

  2017年春季學期期中考試安排的通知【3】

各二級學院(部):

本學期期中考試時間定爲第9、10周,考試方式原則上隨堂進行,考試形式由各二級學院(部)確定,考試期間內任課教師不得讓學生提前離開教室,以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對部分同層次主幹課程,各二級學院(部)可以安排同一時間、採用同一試卷考試。考試由各二級學院(部)自行組織,同時將期中考試安排表報送教務處。

教務處

2017年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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