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活動方案 >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52W 次

爲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1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書法比賽活動,激發同學們對書法的興趣,傳承我國文字文化,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給同學們一個展示自我的舞臺,,並通過此活動互相促進交流,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

二、活動對象:

全體學生。

三、宣傳工作:

1、利用橫幅、黑板報等形式宣傳。

2、制定下發活動方案,各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宣傳發動工作。

四、活動主題:

漢字之源:漢字的產生、漢字的演變、漢字的傳播;

漢字之美:書法藝術、作品賞析、漢字的`魅力;

漢字之趣:筆墨紙硯、字迷、諧音及妙用;

漢字之法:接頭不規範字的調查研究、書法家勵志故事、校園書法明星。

五、活動的形式和內容

(一)書寫比賽:10月x日中午寫字天天練時間

(1)比賽形式:

1、學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比賽內容。(20分鐘)

2、參賽學生使用鋼筆或中性水筆書寫。

3、每位學生參賽用的紙由學校統一發給。

4、分年級進行。

(2)比賽內容:自定

(3)獎勵辦法:

1、每班自己初評,挑選10個同學的作品送交學校評比。

2、分年級設獎,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5人。

(二)書法現場會:10月x日週一下午

(三)、表彰大會

綜合以上活動,設立書法比賽優秀班級獎,按學校班級總數的40%評出。對獲獎班級頒發獎狀並通報表揚,對獲獎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並通報全校表揚。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2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 根據《洪山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推動“法律進校園”,提高我校學生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學校特組織開展“法律在我心中”爲主題的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參賽對象:

我校非畢業年級每班選派學生1名參加全校決賽。

  二、演講內容:

此次學法用法演講比賽內容,以“法律在我心中”爲主題,主要反映學生日常生活中學法用法的體會和感悟,每名參賽選手演講時間限於3—5分鐘之間。

三、時間安排:

競賽分爲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進行。

1、學校和各班宣傳發動階段(3月x日);

2、4月x日前各班進行預賽,並將參賽學生名單報政教處;

3、4月x日在校報告廳進行決賽。

四、獎項設置

本次演講比賽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若干名;

五、評委:

本次學法用法演講設評委5名(人員待定)。

六、參賽要求

1、演講內容要突出“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題,賽前認真撰寫演講稿,演講內容要積極向上,有號召力、響應力。

2、演講時語言要文明,吐字清晰,脫稿演講。

七、評分細則

各參賽選手以抽籤順序依次上臺演講,評委依據以下標準打分。決賽採用100分制,其中:

1、演講內容(40分):要求緊扣主題,觀點鮮明,內容生動、格調積極向上,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30分):要求脫稿演講、語言規範、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表達流暢,感情充沛;

3、形象風度(20分):要求衣着整潔、儀表大方,舉止得體,能靈活運用語速、語調、手勢等演講技巧。

4、綜合印象(10分):由評委根據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評價。 本次比賽採用總分取平均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後,由記分員彙總,再按總分平均分排序產生各獎項。

學校書法比賽活動策劃方案3

根據《洪山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推動“法律進校園”,提高我校學生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學校特組織開展“法律在我心中”爲主題的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參賽對象:我校非畢業年級每班選派學生1名參加全校決賽。

二、演講內容:此次學法用法演講比賽內容,以“法律在我心中”爲主題,主要反映學生日常生活中學法用法的體會和感悟,每名參賽選手演講時間限於3—5分鐘之間。

三、時間安排:競賽分爲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進行。

1.學校和各班宣傳發動階段(3月19日);

月23日前各班進行預賽,並將參賽學生名單報政教處;

月30日在校報告廳進行決賽。

四、獎項設置

本次演講比賽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若干名;

五、評委:本次學法用法演講設評委5名(人員待定)。

六、參賽要求

1、演講內容要突出“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題,賽前認真撰寫演講稿,演講內容要積極向上,有號召力、響應力。

2、演講時語言要文明,吐字清晰,脫稿演講。

七、評分細則

各參賽選手以抽籤順序依次上臺演講,評委依據以下標準打分。決賽採用100分制,其中:

1、演講內容(40分):要求緊扣主題,觀點鮮明,內容生動、格調積極向上,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30分):要求脫稿演講、語言規範、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表達流暢,感情充沛;

3、形象風度(20分):要求衣着整潔、儀表大方,舉止得體,能靈活運用語速、語調、手勢等演講技巧。

4、綜合印象(10分):由評委根據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評價。

本次比賽採用總分取平均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後,由記分員彙總,再按總分平均分排序產生各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