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月活動策劃
爲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心理健康觀念,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預防大學生心理疾患的產生,完善大學生健康人格,促進全面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決定在全校範圍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月”系列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目的
本次5.25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月系列活動旨在提高大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的關注,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進一步認識自我,接納自我,引導大學生正確面對各種困惑,探求心理問題的解決途徑及方法。
二、活動時間
5月-6月
三、主辦單位
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
四、活動內容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系列講座
具體安排另見通知。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座談會
1.活動時間:5月5日14:30-16:30
2.活動地點: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團體輔導室(逸夫樓A215)
3.活動對象:各學院心理輔導站負責人、各學院輔導員代表2人、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三)大學生朋輩心理輔導員培訓
具體安排另見通知。
(四)貴州師範學院第二屆大學生心理運動會
具體活動方案見附件1
(五)現場心理健康宣傳活動
1.活動時間:5月25日
2.活動地點:鑑湖旁
3.活動內容:心理健康知識宣傳
(六)“優秀心理委員”評選活動
1.評選對象:各班心理委員
2.評選條件:
(1)道德品質良好,遵守校規校紀,樂於助人,勇於奉獻;
(2)積極參加各類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
(3)採取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班級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
(4)與輔導員保持積極有效的溝通,出現心理危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準確及時上報;
(5)掌握本班同學基本信息,積極關注班級同學的'心理變化,能熱忱爲同學服務;
(6)學習認真,成績優良;
(7)擔任心理委員1年及以上。
3.評選程序
(1)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心理委員在規定日期內向所在學院提交參評材料,包括優秀心理委員申請表(見附件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總結(1500字左右)、參與心理健康活動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如果沒有可不提供)。
(2)學院初審
各學院依據評選條件,對參評學生的材料進行初步審覈。確認無誤後加蓋學院公章,5月27日前將電子版及紙質版材料交至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辦公室(逸夫樓A213)。
(3)部門評審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進一步審覈學生參評材料,根據下列評分標準對參評學生進行排名,從高分依次取前20%爲本學年優秀心理委員併發放獎狀。
評分標準:
基礎分共60分,其加、減各項均在此基礎上進行。
1.考勤評定。積極參與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組織的針對心理委員的培訓、講座、會議,每到一次加2分;
2.參加學校、學院有關心理健康活動的比賽並取得優秀及以上名次者加3-6分;
3.雙週報送“班級學生心理晴雨表”加5-10分;
4.每學期組織開展班級心理健康實踐活動,活動形式豐富,效果突出,資料完整,加3-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