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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年終工作總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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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陰似箭,歲月無痕,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過去這段時間的辛苦拼搏,一定讓你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是時候在工作總結中好好總結過去的成績了。那麼問題來了,工作總結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年終工作總結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司法年終工作總結4篇

司法年終工作總結 篇1

20xx年是東平屬地建鎮運作的開局之年。一年來,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的直接指導下,東平鎮司法所以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維護地區政治穩定、確保一方平安爲工作目標,以抓源頭、抓預防、抓幫教、抓機制爲工作抓手,紮實有效開展工作。全鎮無因調解不力民事轉刑事案件,無影響大局、集訪、鬧訪等事件發生。現對一年來的司法工作簡要總結如下:

一、人民調解工作

1、糾紛調處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類糾紛104件。其中婚姻糾紛15件,鄰里糾紛48件,贍養、撫養、扶養糾紛26件,債權債務糾紛7件,其他糾紛8件。調解解決99件,調處率爲95.2%。接待來信、來訪28件,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

2、強化基層調委會組織建設

一是對居委會調委會的調整充實。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換屆選年,換屆選年工作一結束,我們司法所及時對六個居委會的調委會進行了調整充實。充實了年輕、富有一定文化知識的調委會成員。二是開展業務培訓。調委會調整後,針對人員變動大的特點,及時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培訓,自行和邀請縣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門來鎮培訓共4次,培訓320人次。三是關心前線,發揮調委會前沿作用。居委會的調委會是調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線,縣調解工作的落腳點。一年來我所注意防、早、小、調、回5個工作基點,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居委會的調委會。今年居委會各級的調委會共調處各類糾紛86件。四是做好指導、把關工作。在充分發揮居級調委會的同時,我們司法所加強對調委會的工作、業務指導,把好涉及法律知識強、履行時間長、當事人法律關係複雜等難關和要點的調解及協議書的製作。據統計一年來,司法所對居委調委會工作的指導29次,指導、修改、提出建議修改法律文書12件。

二、安幫工作

1、基本情況

至11月20日,全鎮刑釋解教人員數爲52人,其中刑釋39人,解教13人。人戶分離8人,是總數的15。4%。

2、開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幫教工作。刑釋解教人員一回來,司法所、居委會組成的幫教工作小組在第一時間做好思想穩定工作。消除思想顧慮,敦促思想轉化。今年釋放的刑釋解教人員共13人,我所開展銜接、日常思想幫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積極搭建就業平臺和鼓勵自謀職業。屬地建鎮後,我所在鎮黨委、政府的重視下,於10月建立了過渡性安置就業基地,推薦刑釋解教就業12人次,上崗1人。與此同時,通過搭建結業培訓、鼓勵自謀職業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渠道。今年爲刑釋人員就業培訓21人次,自謀職業4人。三是生活上的關心和幫助。刑釋解教人員一回來,我所及時送上生活用品和臨時補助,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111月發放困難補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傳工作

一是專項法制宣傳。根據法宣辦、宣傳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開展專項法律的宣傳,以黑板報、橫幅、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集中開展專項法律的宣傳。據統計,今年開展專項法宣傳4次、黑板報宣傳6次、47塊、發放宣傳資料6000餘份。二是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衝刺之年,我所結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與世博宣傳有機結合。今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律宣傳工作16次,組織開展相關活動7次。如迎世博活動中每月15日是環境整治日,我所結合環境整治日,把《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作爲階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內容。三是平安建設法宣工作。今年是我們創建平安社區第四年,也是整個崇明創建平安縣的關鍵之年,爲此,我所根據縣委、縣政府對平安創建工作的總體要求,配合平安辦,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中,開展法律早市,法律諮詢,法律進社區、反邪教等宣傳活動和文藝匯演。據統計一年來,司法所開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諮詢4次,法律進社區8次,反邪教宣傳4次,文藝匯演2次。

四、存在的問題

1、司法所的規範建設不達標

由於我鎮是一個新鎮,司法所也剛剛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軟件上不達標,特別是辦公場所尚未落實。

2、基礎工作薄弱

由於鎮域範圍廣、司法所人少,應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礎工作較爲薄弱,如臺賬、報表、數據、幫教工作記錄等。

3、協議書數量的缺失

一是糾紛總體上量少,二是居級調委會懶惰等主觀原因,使今年的協議書總量完成縣局指標的80%。

4、角色轉換之後,創新精神意識差

由於我所是農場社區、屬地建鎮後,司法所人員的思想轉換、工作模式轉變適應性慢,有時跟不上縣局的總結要求,同時缺乏開拓創新意識,存在着只求過的去,不求過的硬的思想

司法年終工作總結 篇2

20xx年,##鎮司法所緊緊圍繞縣局提出的“四創”精神,突出一個平臺建設,強化“兩個重點”,規範“三項”工作爲抓手,積極推動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進程,爲社會穩定、和諧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全年,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共調處各類矛盾486起,其中民間糾紛共462起,跨級別的糾紛共6起,未出現五人以上進市、盛京上訪,到縣級上訪的次數與去年相比明顯下降,信訪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較好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鎮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記集體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先進司法所”光榮稱號。

一、突出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是今年初縣局作爲一項主要工作進行佈署的。鎮司法所作爲這項工作的牽頭組織部門,在縣局的關心和支持協調下,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進行積極努力,鎮司法所正規化建設已基本達標,實現了辦公用房達150平米,所長室、辦公室、檔案室、人民調解室、信訪接待、聽證評議室等一應具全,辦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調三臺。大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共7人,配有專職信訪員,各項工作均有明顯突破。

一是理順矛盾調處思路,將複雜疑難問題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進行規範化調處。##鎮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類矛盾的基礎上,歸納、總結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發展的規律、化解矛盾的層次及其運用的調處手段,總結出一條複雜的矛盾簡單化解,簡單矛盾複雜處理化的工作思路,爲各類矛盾的順利化解,指明瞭工作方向,明確了工作的側重點。第一,對傳統性的矛盾糾紛的化解上,立足於已建立起來的專業隊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格式化協議書的製作進行規範調處,在調處過程中側重是否有可能激化爲民轉刑或自殺案件爲重點,其他案件以將化解矛盾後是否有連鎖反應爲預防重點,如果有連鎖反應,而且事態難以控制的要求及時將矛盾上交,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力求將矛盾化解在初發階段,如各類土地糾紛的化解、醫患糾紛的化解、土地租賃費分配的矛盾、拆遷安置矛盾、羣體鬥毆、避免自殺案件等,如走與縣人民法院銜接聯動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寧杭高速路旁的廣告牌佔用耕地的糾紛,控制了矛盾在寧杭高速沿線的負面影響。最近又與法院共同調解婚嫁女因戶口未遷要求參與隊組分配的糾紛,力爭將矛盾控制在小範圍內解決,否則對全縣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賃費的分配、聾啞學校實驗基地土地租賃費的增加等矛盾的處理,較好地維護了地區的穩定。在處理這一類矛盾時,我們體會到,個案的處理就是一類案子的的處理,必須將矛盾糾紛放到全局中來考慮。

二是對複雜的矛盾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採取談判的方式,成熟一個解決一個,最終將矛盾在邊控制邊解決中化解爲無形。如本鎮東廬村一住民建房,因一個幫承攬木工活打工的人摔傷骨折住院,但在即將出院的'當晚病死於醫院,因這個死者爲“五包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規定比較多,權利、義務的承擔以及對死者應承擔的責任部門也比較多,責任的認定相當複雜,死者直系親屬在向法院起訴後,法院認爲索賠的證據不足而撤訴,鎮調處中心在接到此案後,經調查調解,採取的是對爭議不清的問題進行擱置,就問題如何的承擔進行協調,通過召集當事人雙方談判,當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湯家羣衆、東廬村的韓三隊對鎮輪窖廠用地權屬的爭議上,矛盾突出,鎮調解中心將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進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較好的處理。在化解中,分清集體土地劃撥的時間、年代、徵用和租用等法律關係,對徵用、權屬清楚的擱置,對集體土地達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據政策仍然有現使用者使用;對租用土地取土換田的,以及在計劃經濟年代協議上有糧食補差的給予履行;對安置的勞動力,在回家有補償的擱置;對沒有補償依照政策辦理;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進廠打工的,政府協調進行打工;對生活困難,能納入低保的進行低保;兩起大的羣體性矛盾在兩天內全部化解,較好地平息了事態。在事態平息後,作爲司法建議,鎮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中晚期辦的鎮辦企業,要求加快土地不動產改制,將矛盾發展的主動權控制在可控範圍內,儘量避免類似矛盾的發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動產改制符合條件的已基本辦結。

二是分清責任,暢通矛盾處理渠道,簡化矛盾處理程序,爲矛盾的化解,方便當事人。“大調解”平臺建設,初衷是爲了方便重大疑難問題在涉及多部門、多級別的處置過程中便於協調,齊心協力共同將矛盾園滿解決,但是如果採取矛盾糾紛集中受理再進行分流指派,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個運轉環節,如果矛盾當事人直接到相對應的部門去處理,在處理不了後由該部門再移送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由中心直接處理。這樣就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同時,對分清問題,落實責任是強於分流指派,反饋的,這樣做有以下幾個優勢:第一,便於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第二,便於節省警力、人力和時間;第三,便於樹立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最終能解決問題的權威性、專業性;第四,對矛盾處理責任單位不但有壓力,而且有相應的責任感,方便在今後的工作吸取教訓,便於中心始終掌握矛盾處理的主動權;第五,可以擺正矛盾糾紛的指導和直接處理的關係,做到集中精力辦大案、複雜疑難事件,在大調解的實踐中,集中受理案件,並且分流指派這一環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虛實,並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意義,既不方便當事人也不便於案件處理過程中人性化的體現,當事人容易產生對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給將來處理案件帶來變數。鑑於上述問題,##鎮實行社會穩定領導小組案件分類管理責任制,處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首問制、連代制、考覈制,明顯提高了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凸現了公正、及時、效率的原則,暢通了矛盾處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調解隊伍。近年來,##鎮司法所應對矛盾多發期的工作需要,爲培養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說會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發現矛盾,又能及時化解處理的隊伍,工作的重點始終放在高素質的隊伍建設的培訓、指導和發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與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調解隊伍。隊伍人員的不穩定,要想提高素質是困難的。因此,每當人員調整,鎮組織部門及時與司法、綜治部門協調,原則上有重用,不適應的可以調整,一般情況,原則上不動。近五年來,基層調委會人員的調整未超過五人。第二,化大力氣,進行業務和理論知識的培訓,從理論與實際兩方面同時進行。今年共開展業務培訓六期,從實際效果來看,基層調委會就傳統矛盾糾紛基本上沒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鎮調委會介入調處的案件累計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第三,爭創基層調委會達標,力爭在年內考覈達標的調委會在八個以上,建立全縣最好的村(居)調委會各一個,基層調委會規範個案格式化協議書達40件以上。第四,強化對基層調委會的調解與指導工作。在指導基層調委會的工作上,重點規範檔案臺帳、表薄以及調解案件規範歸檔上,一般情況下鎮調委會下基層調處案件,要求基層必須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記、調查取證工作,在案件調解完畢後,由村或居委會歸檔。

二、強化“兩個重點”,積極推進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進程。

今年,鎮司法行政工作“兩個重點”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驗收和全面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糾,積極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驗收工作。

第一,繼續認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規性工作。今年共舉辦鎮級培訓班四期,培訓內容爲農村常用法律知識、憲法修正案、行政許可法以及信訪條例的學習,其中村級培訓一期二十二場次,內容爲土地法、民法、行政法、憲法、刑法以及三大訴訟法及其訴訟方式等,參訓人數達1萬餘人,發放各類學習資料近3000餘份。同時與鎮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學生開展“一幫十”活動,組織青少年學法培訓一期,並在全鎮組建了社區法律學校23家。

第二,認真做好迎查驗收的自查自糾工作。一方面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迎查協調會,要求各部門對照標準自查自糾,另一方面努力實現兩個目標:一個是在全市、省的驗收上不拖後腿,另一個是實現綜治創建驗收合格。目前,已通過市級檢查驗收。

第三,繼續認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範村、社區、單位爭創的第三個年頭,通過三年來的努力,我鎮目前有省級命名的村、社區二個,市級命名的村(居)委會、單位七個,縣級命名的村、居委會、單位十個,村、居委會被命名的已達81.8%,實現了上級下達的考覈指標。在依法治理上,重點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預防,以大防控、大穩定工作要求爲目標,努力爭創“平安##”,全年治安發案率與去年相比有所好轉。

二是以社區矯正銜接爲抓手,全面啓動矯正工作。

從今年五月起,社區矯正的銜接摸排便緊張地進行,通過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還受縣局的安排,接受了開發區5名矯正對象的託管。在交接後,還接受了7名經縣法院新判的矯正對象,年未在冊矯正對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後到期解矯的共6人。今年來,社區矯正工作共完成四項工作:第一,落實矯正銜接工作計劃,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到罪犯的居住地進行逐個交接,並落實保證書、矯正協議書等;第二,在全鎮範圍內招募社區矯正志願者,年未,在冊志願者人數達120多人,並進行志願者矯正知識的培訓;第三,組建了領導小組和“兩支隊伍”,爲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第四,依照社區矯正工作流程,進行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人均落實矯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進工作的開展。

三、規範“三項工作”,爲司法所再上新臺階創造條件。

這規範“三項工作”分別是安置幫教、148和法律援助、調查研究,這三項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關社會穩定的關鍵性工作。

一是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將其納入社會穩定關鍵性的基礎工作來抓。我鎮共迴歸41人,目前已全部進行了安置,幫教協議書等一人一檔工作仍然按系統化管理模式進行,前五年迴歸的刑釋人員和前三年迴歸的勞教人員仍然採取分類管理的模式,當年迴歸的人員未出現重新犯罪,對當年迴歸的,需要培訓的,與勞動就業部門協商並開展就業免費培訓,將安置幫教的重點轉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諧、收入、就業三方面的落實,努力減少犯罪。

二是“148”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務和法律諮詢日平均接電、接待來人諮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問必答,有案必處,通過“148”服務,化解自殺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組建了農民工維權分部,截止11月底,共幫農民工追討工資一百餘萬元,其中春節前兌付60工資餘萬元,進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討工資近5萬元,幫助鎮輪窯廠農民工追討工資17萬元,10月份爲農民工向賢澤公司追討農民工工資20萬元。積極向縣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達10起。同時,鎮司法所還結合相關會議進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規的宣傳,併爲鎮弱勢羣體建立一人一檔臺帳,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規程。

三是落實調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論調研文章兩篇,完成授課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別被縣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簡報錄用,溧水法制網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務,特別是調研文章和普法授課稿,對於指導面上的工作有了較好的指導價值。

縱觀全年的工作,雖然成績明顯,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大調解平臺建設已組建成功,但要發揮其功能,在經費、人力上還需要進一步投入。二是社區矯正工作已納入正規化管理,但經費遲遲不能落實,給工作的開展也帶來很大的困難。三是基層調委會的建設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綜合素質。四是矯正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從長遠的觀點來看,還需要強化專業性訓練和提高。

司法年終工作總結 篇3

鄉司法所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20xx年工作目標,以科學經濟發展觀爲理論基礎,以服務人民羣衆爲宗旨,認真履行職責,現就一年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隊伍建設。

每季度對調解主任進行人民調解、信訪和人民調解文書檔案的製作等相關法律法規業務培訓1次,並把學習培訓工作作爲對村級(居)調委會年終工作目標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樹立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爲目的,提高調解隊伍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強人民調解。

促進“三大調解”協調運行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作用。由鄉司法所牽頭,各村調解室具體負責,發揮其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的獨特作用,堅持每月排查一次全鄉矛盾糾紛隱患,建立排查登記報告制度。適時分析研究本地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制定預案及時上報,完善了“三·三制”工作制度,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本組、本村、本單位、本鄉,以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手段化解矛盾糾紛,使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鄉的原則,把各類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20xx年受理各類矛盾糾紛150起,調處了150起。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100%,無因調解不及時而引起的民轉刑案件和羣衆性集體上訪案件的發生。

三、法律諮詢法律援助。

堅持接待羣衆來訪和法律政策諮詢,發揮窗口首問作用,接待羣衆法律諮詢177餘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即:武陵村羅國強在彭——迴路務工受傷醫療案和倪正全等11人務工工資6萬餘元的案件都得到妥善解決,雙方滿意。

四、加強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管理。

今年對刑釋解教人員7名,進行了排查摸底,積極主動與各單位和基層安置幫教小組協調,採取感化、挽救、政策幫扶、落實責任田,聯繫就業,解決了他們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確保減少了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並建立檔進行安置幫教,幫教率爲100%。安置率100%。現無1人重新犯罪人員。

對現有社區矯正人員7名,嚴格管理,無漏管,無服刑再犯罪。

五、加強法制宣傳。

鄉司法所配合鄉文體宣傳服務中心採取多種形勢開展法制宣傳工作,一方面,開展法律進村、社區、學校、企業活動,年內上法制課4場次;另一方面,結合科技三下鄉活動,在全鄉開展普法宣傳,廣泛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法規,法制宣傳掛圖3期,發放各類普法宣傳資料3000餘份,推進了“六·五普法”進程。

六、加強警民情,幫困助貧。

1、司法所工作人員積按照“三定兩保證、黨羣一條心”活動的統一安排,月月下村聯繫對接困難戶,主動關心困難羣衆的生產生活。

2、在開展警民親活動中,爭對困難的3名刑釋解教人,司法所及時與鄉民政辦聯繫,給予了一定的困難補助。

七、加強廉潔自律。

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平時工作中,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做到:

1、把縣司法局下拔的“個案補助費”全部發到調解人員手中,沒有切留行爲。

2、辦案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沒有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沒有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現象,沒有索取錢物的行爲。

3、積極參加黨風廉政和三項建設等學教活動,嚴以律己、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司法所形象,無1人有違法違紀行爲。

總之,一年來在司法所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務,但與組織上和人民羣衆的要求還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別是突出的社會矛盾問題,還有待我們去思考,爲以後的工作去探索應對之策。

司法年終工作總結 篇4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不斷加強信息反饋力度,全面完成各項信息報送目標任務,取得了顯著成績。全年對外公開信息245條,國家級媒體採用25篇,省級媒體和內刊採用29篇,市級採用45篇。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爲加強信息工作,我局明確一名副局長主抓信息工作,各科室處所都明確一名信息員,專門負責信息。年初制訂了信息工作計劃,並將信息任務分解到各科室和基層司法所,制訂了《司法行政系統信息調研獎勵辦法》,明確了責任,推動了信息工作的開展。

二、突出宣傳重點,提升宣傳品位

今年信息工作突出中央三項重點工作、優化發展環境、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法務網格建設等,在突出重點的同時,積極報道與司法行政業務息息相關的人和事,注重以正面宣傳爲主,慎重負面宣傳的指導方針。在加強市內宣傳的同時積極搞好外宣工作,爭取省、市媒體對我區司法行政工作的關注。

三、加強陣地建設和隊伍建設

爲切實推進我局信息工作,我局克服資金困難,大力加強陣地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媒體,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向社會宣傳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就、新形象。各科室、處、所明確一名宣傳通訊員或信息員,爲外宣小組提供素材。投入2萬元購買了專業照相機等信息採集設備,明確專人負責全局新聞素材收集。加強新聞隊伍的培養,鼓勵他們參加各種形式的新聞培訓和學習,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新聞信息採集、編寫隊伍。

今年,我們的信息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和新時期信息工作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如報送的信息數量多,但質量不高;上報信息滯後,不能及時有效反映工作動態等。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改進工作方法,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及全局重點、難點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充分發揮信息服務平臺作用,不斷把信息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