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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學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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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是帳外帳,有的只有單位(部門)領導或少數幾個人知道,具有很大的隱蔽性、詭祕性特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年學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2016年學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2016年學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1】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剷除貪污、腐敗溫牀,保護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爲認真貫徹落實縣紀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關於開展清理檢查“小金庫”專項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把我學校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 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我學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爲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校委會成員學習上級文件精神,還集中組織教師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 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爲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並設立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牽頭實施,財務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學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賬目統一覈算、爲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賬號,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按照治理範圍要求,學校對所有收入及各類賬戶、賬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通過自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學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並予以公示。

雖然我學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務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

  三、 整改建章,規範完善。

我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2016年學校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2】

我校依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成立了學校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上級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相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高度認識此次自查工作。

本次“小金庫”專項治理是三亞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的專項清查,是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事業科學發展的必要要求;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舉措;是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的重要內容;是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完善單位內部監督機制的重要契機。

我校的專項治理工作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展開,學校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加強管理,認真組織開展本次治理工作,通過治理“小金庫”,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規章制度,特別是加大內部管理控制力度,堵塞管理環節漏洞,把各項財務收支納入正常渠道,從源頭斬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爲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成立治理小組,對自查工作嚴肅負責

爲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學校立即成立了“小金庫”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並設立了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黨小組牽頭實施,校長室、教導室、總務室各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具體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舉報電話: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由行政“一把手”總負責,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小組,切實做到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三到位”,把本校的治理“小金庫”專項工作抓細、抓實、抓好。

  三、明確自查工作內容,做到從程序到結果的公開透明。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重點圍繞“治理內容”中的各項指標深入自查活動,對各類賬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我校財務法定賬目同意覈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我校此次“小金庫”的專項治理重點是2014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15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按照治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治理內容”中的項目開展自查活動,對2014年以來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通過自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校全體教職工上進行了通報,並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

1、我校根據市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全校教職工會議,事後進行常規公示;學校每年在全校教職工會議上都要作財務報告,並要在全校教職工會議上都獲得通過。

2、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免收學生雜費、課本費,其標準向社會公示。在我校收費中,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爲。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並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3、我校財務部門,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 以及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規行爲。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4、各類票據均管理規範,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5、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爲報銷憑證。對於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於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6、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爲。嚴格控制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7、清查結果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並在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四、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加強監督和民主

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學校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親自指導、督促自查工作,驗收自查效果。爲了保證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我校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通報有關事項,研究處理重大問題,加強對治理工作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在政策、工作等層面提出治理的具體思路和對策,推動我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我校通過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進一步規範了學校的內部管理,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對違規使用學校教育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私設小金庫的行爲進行嚴查嚴控,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時,制定整改措施,加強財務工作的監督力度,發揚民主,實事求是地落實整改責任,要適時地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保障學校穩定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