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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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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無與倫比的豐富文字記載都已爲世人所認可,在這一博大精深的歷史長河中,中國的書畫藝術以其獨特的藝術形式和藝術語言再現了這一歷時性的嬗變過程。而具有姊妹性質的書畫藝術在歷史的嬗變中又以其互補性和獨立性釋讀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內涵。由於書、畫創作所採用的工具與材料具有一致性。《歷代名畫記》中談論古文字、圖畫的起源時說:“是時也,書、畫同體而未分,象制肇創而猶略,無以傳其意,故有書;無以見其形,故有畫”。書畫雖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後的發展狀況是以互補的獨立性發展變化的。中國書法藝術的形成、發展與漢文字的產生與演進存在着密不可分的連帶關係。那麼究竟什麼是“書法”呢?我們可以從它的性質、美學特徵、源泉、獨特的表現手法方面去理解。書法是以漢字爲基礎、用毛筆書寫的、具有四維特徵的抽象符號藝術,它體現了萬事萬物的“對立統一”這個基本規律又反映了人作爲主體的精神、氣質、學識和修養。

中國書法的起源

中國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書寫性發展到一種審美階段——融入了創作者的觀念、思維、精神,並能激發審美對象的審美情感(也就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書法的形成)。有記載可考者,當在漢末魏晉之間(大約公元2世紀後半期至4世紀),然而,這並不是忽視、淡化甚至否定先前書法藝術形式存在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地位。中國文字的濫觴、初具藝術性早期作品的產生,無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時代性。就書法看,儘管早期文字——甲骨文,還有象形字,同一字的繁簡不同,筆畫多少不一的情況。但已具有了對稱、均衡的規律,以及用筆(刀)、結字、章法的一些規律性因素。而且,在線條的組織,筆畫的起止變化方面已帶有墨書的意味、筆致的意義。因此可以說,先前書法藝術的產生、存在,不僅屬於書法史的範疇,而且也是後代的藝術形式發展、嬗變中可以借鑑與思考的重要範例。

中國的歷史文明是一個歷時性、線性的過程,中國的書法藝術在這樣大的時代背景下展示着自身的發展面貌。在書法的萌芽時期(殷商至漢末三國),文字經歷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隸(八分)、草書、行書、真書等階段,依次演進。在書法的明朗時期(晉南北朝至隋唐),書法藝術進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隸趨從於簡易的草行和真書,它們成爲該時期的主流風格。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出現使書法藝術大放異彩,他的藝術成就傳至唐朝倍受推崇。同時,唐代一羣書法家蜂擁而起,如:虞世南、歐陽詢、楮遂良、顏真卿、柳公權等大名家。在書法造詣上各有千秋、風格多樣。

唐代的書法理論在三國、兩晉、南北朝基礎上更加精密、完善。如:孫過庭的《書譜》、張懷瓘的《書斷》、《書儀》及張彥遠的《法書要錄》都被後人奉爲準則,對後世書論的創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五代、宋、遼、金、元的書法是對晉、唐時期書法的追述與繼承,這一時期由於戰亂和政局不穩,呈現出複雜局面。書法家轉向以書法抒發個人的情感意趣的軌道。出現了北宋的“宋四家”,元代的趙孟頫等名家。書法理論也獲得了發展,出現瞭如:《墨池篇》、《書史》、《宣和書譜》、《翰墨志》、《廣川書跋》、《法書考》、《翰林要決》等理論著作。給當時及後世書法家的藝術創作提供了參考的文樣和理論的指導。

明代書法藝術基本上是繼宋、元帖學書法而後加以發展。而今人論及清代書法時,每以“帖學”、“碑學”劃分爲前後兩期,大致以嘉慶道光之際爲分期點。也就是以十九世紀二十年代以前爲帖學時期,之後爲碑學時期。這種劃分是否合理當另當別論。不過,宋元之後,以二王書學爲中心的所謂碑帖學時代,至今已轉入最低潮,而學習漢魏以前的篆隸書法的作者,則逐漸增長,當是無可否認的事實。這時也是名家輩出、各領風騷。而這時的書法理論比前代更有成就,《書筏》、《藝舟雙楫》、《書概》、《廣藝舟雙楫》等理論著作相繼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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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京)

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爲“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爲陪都,稱爲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 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名稱一直沿用至 今。1949年設爲直轄市。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爲簡稱。

2、天津(津)

唐宋以前,天津稱爲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爲直轄市。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爲簡稱。

3、上海(滬)

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爲我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 年,上海改鎮爲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爲直轄市。

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了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當時還沒有 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爲“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 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稱“申”。

4、重慶(渝)

重慶古稱“巴”。秦時稱江州。隋稱渝州。北宋稱恭州。重慶之名始於1190年,因南宋光宗趙敦先封恭王,後登帝位,遂將恭州升爲重慶府,取“雙重喜慶”之意。1997年,重慶設爲直轄市。隋時,嘉陵江稱渝水,重慶因位於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慶簡稱 “渝”。

5、內蒙古自治區(蒙)

蒙古原爲部落名,始見於唐代記載。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國。元滅後,蒙古族退居塞北。明清形成內、外蒙古之稱。晚清以後,泛指大漠以南、長城以北、東起哲裏木盟、西至套西厄魯特所以盟旗爲內蒙古。取全稱中“蒙”字作爲簡稱。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轄區古稱西域。西漢設西域都護府。東漢魏晉改都護爲長史。唐代設伊、西、庭三州和安西、北庭兩個都護府。17世紀中葉以後,清朝平定了準噶爾部叛亂,在天山南北設伊犁將軍。清光緒10年(1884年),改爲新疆省,意爲“故土新歸”。1955年,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取全稱中的“新”字作爲簡稱。

7、西藏自治區(藏)

元時稱西藏地區爲“烏思藏”。“烏思”是藏語“中央”的意思,“藏”是“聖潔”的意思。明代設立兩個都指揮使司。清代稱西藏東部爲“康”(喀木),中部爲“衛”,西部日喀則一帶爲“藏”(包括阿里),因其在中國西部,故稱西藏。1965年設立西藏自治區。取全稱中的“藏”字作爲簡稱。另一說認爲簡稱源於故稱“烏思藏”。

8、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公元5世紀處,匈奴貴族赫連勃勃自以爲是夏后氏後裔,故將建立的割據政權定國號爲“夏”。宋代,党項族拓拔氏首領李元昊稱帝,定都興慶府(今銀川),立國號“夏”,創立文字,建西夏王朝。13世紀,元滅西夏,取“平定西夏永遠安寧”之意,在這裏設寧夏行省,始有寧夏之名。1958年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取全稱中的“寧”字作爲簡稱。

9、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宋設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廣西”一名產生。元設廣西兩江道。明設廣西省。1958年設廣西僮族自治區,1965年改爲廣西壯族自治區。

因自宋至清,廣西的行政中心在桂州(或桂林府),故廣西簡稱“桂”。另一說認爲廣西秦時曾設桂林、象郡、南海三郡,而歷史上廣西2/3地域屬桂林郡,故廣西簡稱“桂”。

10、香港特別行政區(港)

宋代以前,這裏是海上漁民捕魚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後,島上有個小村,叫“香港村“,爲轉運南粵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1997年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取全稱中的“港”字作爲簡稱。

11、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名字最早記錄於明朝史書,叫做“蠔鏡”(濠鏡),意爲海灣如明鏡,盛產“蠔”。後又稱做“澳”,即船隻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稱“蠔鏡澳”,因隸屬廣東香山,亦稱“香山澳”。“門”字的來歷有多種說法,一說是本地內港的媽祖廟,隔海同灣仔的銀坑相望,形成的海峽象門;另一說是本地南面的凼仔、小橫琴、路環、大橫琴四島離立對峙,海水貫流其中呈十字門狀;再一說是本地南臺山(媽閣廟山)和北台山(蓮峯山)相封成門。總之,既是澳,又是門,故曰澳門。1999年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取全稱中的“澳”字作爲簡稱。

12、黑龍江省(黑)

1671年爲抵禦沙俄東侵,清政府在黑龍江沿岸修築黑龍江城(黑河舊城),設置黑龍江將軍,管轄黑龍江流域。1907年改爲黑龍江省。取全稱中的“黑”字作爲簡稱。一說簡稱源於河流黑龍江。

13、吉林省(吉)

吉林一名源於“吉林烏拉”,滿語意爲“沿松花江的城市”。1673年建城。1676年置吉林將軍。1907年將其轄區改稱吉林省。取全稱中的“吉”字作爲簡稱。

14、遼寧省(遼)

秦漢魏晉時代,在遼河以東設遼東郡,以西設遼西郡。北宋時,在今河北、遼寧一帶,契丹族建立遼國。遼金時代設置遼陽府。元設遼陽行省。明設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因遼河流域爲清朝發源地,取“奉天承運”之意,改爲奉天省。1929年,取“遼河流域永遠安寧”之意,改稱遼寧省。取全稱中的“遼”字作爲簡稱。一說因境內有遼河,故簡稱“遼”。

15、河北省(冀)

戰國時,黃河以北的齊國土地稱爲河北。漢設河北縣。唐設河北道。轄區與今有出入。1928年設河北省。轄區相當於我國最早的地理着作《禹貢》中的冀州,故簡稱“冀”。

16、山西省(晉)

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西的地區稱爲山西。元時,稱太行山以西爲山西,設河東山西道宣慰司,這是山西作爲政區名稱的開始。明處設山西省。轄區爲春秋時晉國地,故簡稱“晉”。

17、青海省(青)

因境內有青海湖,故得名青海省。據《水經注》記載,早在公元前5世紀時,這裏就稱青海了,也有寫作西海的。唐以後多以青海爲正名。1928年設青海省。取全稱中的“青”字作爲簡稱。一說認爲因境內有青海湖故簡稱“青”。

18、山東省(魯)

戰國至秦漢時,崤山、函谷關以東的地區稱爲山東。金時,在開封以東地區設山東東路、山東西路,這是山東作爲政區名稱的開始。清初設山東省。轄區爲春秋時魯國地,故簡稱“魯”。

19、河南省(豫)古稱

古稱黃河以南地區爲河南。漢設豫州部。唐置河南道。宋置河南路。元置河南江北行省。明初設河南省。轄區相當於《禹貢》中的豫州,故簡稱“豫”。

20、江蘇省(蘇)

清康熙6年(1667年)設江蘇省,取兩江總督駐所江寧(今南京市)和巡撫駐所蘇州(今蘇州市)兩府首字組成江蘇省。取全稱中的“蘇”字作爲簡稱。

21、安徽省(皖)

1667年,取當時的政治中心安慶(今安慶市)和經濟都會徽州(今歙縣)二府首字組成安徽省。

安慶府是春秋時皖國故地,別稱爲皖,故安徽簡稱“皖”。一說認爲因境內最早的名山天桂山古稱皖公山,故簡稱“皖”。

22、浙江省(浙)

浙江即江流盤迴曲折之意。戰國時浙江指今天的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東漢將浙江分爲浙東、浙西兩個地區。唐以後這兩個地區轉化爲政區名稱。明初設浙江省。取全稱中的“浙”字作爲簡稱。一說認爲因富春江、錢塘江和新安江古稱浙江,故簡稱“浙”。

23、福建省(閩)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此設閩中郡。漢時稱福建爲閩越國。唐開元年間設福建節度使,管轄福、建、泉、漳、汀五州,福建是前兩州的名字組成的。元設福建行省。明設福建省至今。轄區古爲閩越族聚居地,故簡稱“閩”。一說因境內有閩江,故簡稱“閩”。

24、江西省(贛)

唐代設江南西道,簡稱江西道,江西由此得名。宋設江南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後皆設江西省。因贛江縱貫全省,故簡稱“贛”。

25、湖南省(湘)

唐代在洞庭湖以南,包括湘姿二水流域設湖南節度使,始出現湖南一名。宋置荊湖南路,簡稱湖南路。元明兩代設湖南道。清代設置湖南省。因湘江縱貫全省,故簡稱“湘”。

26、湖北省(鄂)

宋代自洞庭湖以北至荊山,西包沅澧二水流域設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湖北一名產生。元明兩代設湖北道。清代設置湖北省。清代湖北的行政中心宜昌,爲隋以後鄂州的治所,故湖北簡稱“鄂”。

27廣東省(粵)

宋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由此出現廣東一名。元設廣東道。明設廣東省。轄區漢初爲南粵之地,故簡稱“粵”。

28、臺灣省(臺)

臺灣一名源於西拉雅族的臺窩灣支族。臺灣在秦漢時稱“東鯷”。三國時稱“東夷”。元時稱“琉求”。明萬曆年間正式在公文上使用臺灣一名。清光緒11年(1885年)設臺灣省。取全稱中的“臺”字作爲簡稱。

29、海南省(瓊)

因其位於南中國海域,境內最大島嶼又稱海南島,故名海南省。1988年建省。因秦以後稱這一帶爲瓊臺、瓊州或瓊崖,故簡稱“瓊”。

30、甘肅省(甘或隴)

甘肅一名始於11世紀西夏王朝設置的十二監軍之一,治所在甘州(今張掖縣),轄甘州、肅州(今酒泉)二州,取二州首字組成甘肅。元設甘肅行省,明代併入陝西省,清代恢復省治。取全稱中的“甘”字作爲簡稱。一說認爲西夏時行政中心在甘州,故簡稱“甘”。由於甘、陝兩省間有隴山,甘肅古時別稱隴西,故又簡稱“隴”。

31、陝西省(陝或秦)

陝西一名,源於周代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今陝縣張汴塬一帶古稱陝塬,當時的陝西就是陝塬以西的涇渭平原。唐安史之亂後設陝西節度使,陝西始轉化爲政區名稱。宋設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清設陝西省。取全稱中的“陝”字作爲簡稱。又因轄區春秋時爲秦國地,故又簡稱“秦”。

32、四川省(川或蜀)

轄區秦時設蜀郡。漢設益州部。唐設劍南道,又分劍南東川、劍南西川兩節度使。宋設西川路和峽路,後將西川、峽二路分爲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稱“川峽四路”,簡稱“四川路”,四川一名由此產生。元時合併四路,設爲四川行省。自此,四川省治沿用至今。取全稱中的“川”字作爲簡稱。又因轄區西部古爲蜀國地,故又簡稱“蜀”。

33、貴州省(貴或黔)

宋代以前設矩州,因當地語音“貴”“矩”難分,故也寫做貴州,元初正式命名爲貴州。明設貴州布政使司。清設貴州省。取全稱中的“貴”字作爲簡稱。一說認爲因境內有貴山,故簡稱“貴”。轄區東北部秦時屬黔中郡,唐屬黔中道,故又簡稱“黔”。一說認爲境內有黔靈山、黔靈河,故簡稱“黔”。

34、雲南省(雲或滇)

因在雲嶺以南,故名雲南。西漢時設雲南縣。三國蜀漢時設雲南郡。元設雲南行省。明設雲南布政使司。清設雲南省。取全稱中的“雲”字作爲簡稱。又因行政中心昆明一帶,屬戰國時滇國地,故又簡稱“滇”。一說因境內有滇池,故簡稱“滇”。